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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放活集体林地经营权,7大措施助力农民赚钱!

    信息发布者:武文录
    2018-06-01 01:10:59   转载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放活集体林经营权的意见,2018年进一步放活集体林经营权,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与林业现代化建设有机衔接;7大措施助力农民赚钱。

    微信图片_20171203150612.jpg1、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推行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置运行机制,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2018年,林地经营权人经承包农户同意,可以依法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建立林权流转合同鉴证制度,依当事人自愿申请但不强迫的原则进行合同鉴证,出具鉴证报告,探索作为经营权人实现林权抵押、评优示范、享受财政补助、林木采伐和其他行政审批等事项的依据;

    2、逐步支持地方制定林权流转奖补、流转履约保证保险补助、减免林权变更登记费等扶持政策;根据农民意愿,通过预流转、委托流转等方式组织集中连片经营的农户承包林权在公开市场上招商引资。集中项目支持农村致富带头人和社会资本建立基地,引导和支持农民以林权等入股发展林业。

    3、支持林权权利人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政策所允许的林地,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林权收储机构可以在林权抵押贷款时,提供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权收储、信贷担保、抵押物处置等服务。

    4、支持以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委托经营等共同发展的集体林经营方式,发展家庭林场、领办林业专业合作社,形成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经营。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村集体股份合作林场,将现仍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林木折股量化到户,建立“林地变股权、林农当股东、收益有分红”的股份合作运行机制。支持规模经营的林业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领办林业经营联合体;

    5、推广“林地股份合作社+职业森林经理人+林业综合服务”三位一体的“林业共营制”,培育一批职业森林经理人,鼓励龙头企业+家庭林场(农户)或林业合作社以股份式、合作式、托管式、订单式等模式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同时,在财政资金、产业基金、林下经济补助等项目安排、评优表彰、试点示范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6、重点支持发展林下经济,利用森林景观和森林生态环境,发展森林旅游休闲康养等绿色新兴产业。2018年,创建林特产品优势区和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培育一批林特小品种大产业基地。

    7、打通林业信息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建立区域性林业服务综合平台,将林业金融服务、林权流转交易、林业政策、科技推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生产中介服务等信息延伸到每个林农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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